逃避工伤赔偿,难了!
据《人民日报》12月24日报道,从现在起到2014年6月,全国法院将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重点针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等十大类案件。
一段时间以来,恶意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拒不履行工伤赔偿等现象在不少地方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恶意逃避工伤赔偿费用使得一些农民工“伤身又伤心”。
分析一些用人单位恶意逃避工伤赔偿和拒不支付工资报酬等行为的原因,除了农民工话语权弱等因素外,一些地方出于“地方保护”,有些法院消极不执行有关判决裁定,对恶意逃避履行债务没有强有力的制裁措施,也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侵权人的不法行为。
有些债务人欠债后,将企业财产变相抽逃,换个名称继续营业,将原来的企业变成“空壳”,导致一些农民工的工资和工伤赔偿长期被“悬空”。有些债务人一方面自称没有履行能力,不支付农民工的工资,逃避工伤赔偿,另一方面却大肆高消费,出行乘飞机,吃喝大酒店,住宿高档宾馆,甚至出国豪华旅游,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近年的各地两会上,不断有代表委员质疑一些法院存在“选择性执法”现象,呼吁人民法院转变司法观念,提升对债权人的保护。在中国人民银行建立并运行征信系统后,社会各界强烈要求人民法院建立类似的“黑名单”制度,并且与相关部门的系统联网,实行资源共享,堵住不法分子逃避法律义务的管道和途径。
最高法院决定在春节前后消费活动集中期间,要求各地将“黑名单”与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与各地主要的饭店、宾馆、机场、车站建立协作机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禁止被执行人参与国内外旅游、度假等活动,禁止被执行人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及时掌握被执行人消费动态和行踪,绝不能让拉入“黑名单”的债务人大吃大喝、逍遥游玩。这些措施无疑是朝着正确的方向在前进。
除了节日期间,期待相关部门将上述执行措施常态化、固定化,不给不法者任何逃避义务的机会。
来源《中工网》刊登日期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