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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会法援:事前预防化解和事后救助并举
发布时间: 2014/1/9 10:49:43

 

广东工会法援:事前预防化解和事后救助并举

  2013年10月,广东肇庆女工姜红梅发生工伤事故后第四年,她的第三次工伤认定结果才出来,其工伤得到最终认定。姜红梅的代理律师、肇庆工会律师团的谢志贤刚松了一口气,没想到企业并不“买账”。眼看又将陷入新一轮“拉锯战”,谢志贤再次申请劳动仲裁。“乐观估计,也要1年到1年半才能出结果。”他忧心忡忡地说。
  姜红梅案是广东工会实施法援和困难帮扶一体化的案例之一。姜红梅原是四会市国耀铝业有限公司操作工,2009年7月19日,在工作时被倒下的排架击中头部及右肢,经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诊断为脑震荡。
  当年11月,四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姜红梅为工伤。随后,肇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姜红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姜红梅方不服结论,2011年8月,肇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作出鉴定。用人单位四会市国耀铝业有限公司又对此结论不服,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并于2013年10月得到工伤认定的结果。
  在4年多的“拉锯战”中,姜红梅一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2010年9月,丈夫李秀前因找用人单位讨要姜红梅病假工资与该单位人员发生冲突,后被四会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3年。此后,女儿李翠辞去报社工作,儿子李威威辍学。姐弟俩来广东一边照顾母亲,一边继续维权。由于维权和生活的双重压力,他们多次陷入无助中。
  “一开始,我们找过劳动部门、仲裁部门,都无功而返。正当我们快绝望时,在网上看到工会能为农民工维权。于是,我找到老家湖北襄阳市工会,他们带我找到广东省总工会。在广东工会律师的帮助下,我们才走上法律维权的道路。”李威威说。
  接到广东省总工会的通知后,肇庆市工会律师团指派谢志贤、雷建东两名律师为姜红梅提供法律援助。考虑到李威威一家的特殊情况,省市两级工会先后为他们提供超过4万元的困难补助。
  和姜红梅一家一样,部分职工在遭受劳务纠纷时,维权路通常十分艰辛,如工伤事故通常要经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个程序,如果走完全部程序,快的需要两三年,慢的甚至要五六年。在维权过程中,部分职工因家中“顶梁柱受伤”致贫,全家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急需维权帮扶和生活救助。
  有着近10年法援经验的谢志贤见过各种处于困境的劳动者,但面对姜红梅一家仍不禁为之感到难过。“维权时间过长,我们律师辛苦一点也不怕,但劳动者真的拖不起。有时甚至无功而返,我们有力不从心的感觉。”他说。
  负责过多起维权案例的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室主任许平坚感慨地告诉记者,面对繁重的法援工作偶尔会感到“郁闷”,“工会只是凭借自己有限的能力,能做多少是多少,相对需要帮助的职工来说,我们做的工作还远远不够。感觉虽然做得很累,但需要帮助的职工更多。”
  许平坚透露,广东省总工曾想把全省工伤案件都揽入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中,但广东作为一个劳务纠纷的高发之地,终究任务太重,这个目标并不现实。“维权工作很多时候还得靠人社部门、司法部门,工会只能起到协助作用。”
  此外,劳务纠纷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和法律相关规定模糊或滞后的矛盾,也给工会法律援助带来挑战。近两年,由企业兼并、搬迁引发的劳务纠纷时有发生,甚至成为引发群体性争议的三大原因之一,如康师傅与百事可乐联盟、诺基亚并购等。由于一些法律规定过时,仅是原则性的指导,在一些适用的案件上,企业“合法”地规避法律责任和职工心理预期过高产生矛盾。“面对这类情况,非常头疼。”许平坚无奈地说。
  事实上,劳资双方在不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时,往往为劳资纠纷的发生“埋下伏笔”。如企业不依法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给不少工伤劳动争议案件埋下了“炸药”。谢志贤律师说,若缺少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必须参照工伤保险的法定赔偿金额进行赔偿,面对数十万的赔偿金,不少企业采取回避或拖延的办法,与劳动者展开“拉锯战”。
  对此,许平坚认为,注重事前预防和事中化解能更有效地维护职工权益。法律援助工作要往前延伸,不能只考虑事后工作,也应重视包括法律知识宣传,律师协助企业审查规章制度,指导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等事前工作,这对预防和化解劳资矛盾有很大促进作用。“做好事前工作比出了事才来提供法律援助更有效,事情发生后双方的关系已僵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
  2013年以来,广东工会实行信访维权一体化制度,把信访与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帮扶、心理疏导等结合,实现信访维权无缝对接。此外,和司法部门、律师协会合作开展“千名律师进万家企业”的计划,工会律师团的律师进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健全和完善涉及职工的规章制度,排查和化解劳动争议隐患,协助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协助和指导企业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近两年来,广东工会律师团共举办法律宣传活动386场,组织法律培训502场,培训71152人次,为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万宗,涉及职工2.6万人,胜诉与部分胜诉率达到95%,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近2.7亿元。
  “广东工会法律援助服务过去注重帮助个体维权,现在是个体维权服务和面向企业的团体服务并举。”许平坚说。
  目前,广东省已建立工会法律援助机构1168个,1000多个职工服务中心全部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拥有以1100多名专职律师为主体的专兼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队伍8000多人,组建了一支水平高、业务强的职工法律援助队伍。

 

来源《工人日报》刊登日期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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