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会经费退费范围
缴费单位重复缴交每月应交的工会经费、计算错误多缴每月应交的工会经费和符合政策性退费规定的其他退费。
二、工会经费退费流程
(一)缴费单位填写《工会经费退费申请审批表》(格式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印章,连同退费须提交的材料,向主管地税分局提出工会经费退费申请,主管地税分局受理申请后,把申请材料转区地税局复核,由区地税局把申请材料移交给区总工会。
(二)区总工会对区地税局移交的退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和审批,办理退费划款手续;退费划拨后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缴费单位及区地税局。
(三)申请退费的缴费单位可以通过番禺区总工会税务代收热线020-84821130)、番禺区地税局020-84897474,查询其退费的办理进度。
三、工会经费退费须提交材料
(一)重复缴交每月应交的工会经费退费须提交材料:
1.缴费单位的申请报告;
2.加盖缴费单位印章的《工会经费退费申请审批表》二份;
3.缴费单位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4.工会经费缴费凭证原件(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5.退费返还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二)计算错误多缴每月应交的工会经费退费须提交材料:
1.缴费单位的申请报告;
2.加盖缴费单位印章的《工会经费退费申请审批表》二份;
3.缴费单位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4.工会经费缴费凭证原件(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5.缴费单位多缴月份的工资表或工资汇总表复印件一份;
6.退费返还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三)符合政策性退费规定的其他退费须提交材料:
1.缴费单位的申请报告;
2.加盖缴费单位印章的《工会经费退费申请审批表》二份;
3.缴费单位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4.工会经费缴费凭证原件(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5.缴费单位多缴月份的工资表或工资汇总表复印件一份;
6.多缴月份在网报系统自行申报的,请提供《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复印件一份;多缴月份在地税征收大厅申报的,请提供《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7.退费返还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提交的复印件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在我单位留存”并加盖公章。
四、资料下载
附件《工会经费退费申请审批表》
工会经费退费申请审批表.doc